标题 | 呼和浩特白塔空港物流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呼和浩特白塔空港物流园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 ||||||||||
索引号 | 000/2018-00132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2018-07-27 | |||||||
发文机关 |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信息分类 | 监管执法 | 公开日期 | 2018-09-11 |
呼和浩特白塔空港物流园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白塔空港物流园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入区企事业单位、各科局(室):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按照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呼开安委办发(2018)25号)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了《呼和浩特白塔空港物流园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7月27日
呼和浩特白塔空港物流园区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园区内电动自行车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与违法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在园区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亡人事故零发生。
二、治理重点
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管理使用环节,具体整治内容:
(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
(二)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
(三)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
(四)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的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摸清底数
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摸清园区内电动自行车数量、存放位置、充电等情况。
(二)规范管理。
入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在单位内部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自查自纠行动,集中清理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内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杜绝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现象发生,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要对接相关部门,做好园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的前期规划工作。规划要按照相关技术规定综合考虑电动自行车棚应采用不燃材料,配置筒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等因素。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必须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依法严格整治。
(四)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严格规范园区内电动自行车存放、使用的监督管理,督促入区各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行为立即责令车主或企业清理,拒不清理的,联合开发区消防大队、公安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强制清理并从严从重处罚。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使用等原因引发火灾的,一律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宣传教育。园区办公室广泛运用园区公众号、微信平台、宣传条幅等各类媒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危险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入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利用企业自身宣传平台宣传上述内容。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8年7月开始至2018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7月31日前)。园区安监局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彻底摸清园区内电动自行车数量、存放位置、充电等情况。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8月1日至11月30日)。园区各科局(室)、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和管理中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同时进行规范化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的规划审批。园区纪检监察室要对照实施方案要求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不少于两次的督导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园区各科局(室)、各企事业单位要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总结,及时查漏补缺,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健全完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