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经费的通知">
标题 | 呼和浩特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下达自治区 扶贫工作经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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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157946/2018-00298 | 发文字号 | 呼农委发〔 2018〕45号 | 成文日期 | 2018-11-05 | ||||||
发文机关 | 市农委 | 信息分类 | 项目资金 | 公开日期 | 2018-12-21 |
武川县、清水河县扶贫办: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扶贫工作经费的通知》(内财农﹝2018﹞725号)、自治区扶贫办《关于下达扶贫工作交叉考核项目经费的通知》(内扶办字〔2018〕85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自治区财政扶贫工作经费的通知》(呼财农指〔2018〕2号)要求,经市农委党组研究决定,将用于盟市扶贫培训宣传工作经费10万元分别下达武川县5万元、清水河县5万元,用于贫困县扶贫培训宣传退出工作经费。
附件:《呼和浩特市财政扶贫工作经费分配表》
呼和浩特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8年11月5日